Tuesday, September 8, 2009

我专家为控制大气CO2浓度国际谈判提供定量数据

最近,中国科学院丁仲礼院士课题组完成了研究论文《2050年大气CO2浓度控制:各国的排放配额计算》(该文近期在《中国科学》上中、英文发表),通过计算各国过去人均CO2累计排放量和今后排放余地,为即将开始的控制大气CO2浓度的国际谈判, 在一些核心问题上提供定量数据。

该研究以 1900年为时间起点,对各国过去(1900-2005年)人均累计排放量与应得排放配额,以及今后(2006-2050年)的排放配额做了逐年计算,并 根据1900-2050年的应得配额数、1900-2005年的实际排放量、2005年的排放水平、1996-2005年排放量平均增速四个客观指标,将 世界上所有大于30万人口的国家分为四大类:一为已形成排放赤字国家(美、加、澳、英、德、法等发达国家在此列,还有一些产油国和前苏联国家),二为排放 总量需降低国家(发展中国家为主,但日、韩、意等国在此列),三为排放增速需降低的国家(大多为发展中国家,中国、印尼等在此列。我国1999-2005 年平均增长率达8.81%,但我国可占全球2006-2050年总排放配额的30%以上,这是我们手中最大的牌),四为可保持目前排放增速的国家(均为发 展中国家,印度、巴基斯坦、巴西等在此列)。

在计算结果中,以下几组数据值得重视:

1、发达 国家在1960年时,其人均累计排放量已经很高,如美国为234.48 tC(单位为吨碳), 英国为177.17 tC, 加拿大为149.49 tC,法国为73.56 tC;而中国从1900年到2005年,其人均累计排放量为24.14 tC,只相当美国或英国1900-1907年这8年的人均累计排放。

2、 1900-2005年全球人均累计排放为79.58 tC,一些代表性国家为:美国为467.88 tC、英国为303.13 tC、德国为271.32 tC、俄罗斯为164.00 tC、法国为161.85 tC、日本为115.10 tC、南非为159.26 tC、中国为24.14 tC、巴西为20.27 tC、印度10.79 tC。

3、以一 个国家1900-2050年应得排放配额总量计算,大部分发达国家早已用完,如美国1900-2050年的应得排放配额总共为31.63 GtC(单位为十亿吨碳),而它1900-1963年的排放即已达此值。同样,英国在1957年、德国在1969年、加拿大在1980年、澳大利亚在 1990年、法国在1999年已用完其1900-2050年排放总配额。

以人均累 计排放计算,美国在1936年、英国在1945年、德国在1963年、加拿大在1955年、澳大利亚在1977年、法国在1989年就已经达到足额排放 (1900-2050年人均累计排放空间为133.13 tC)。其它国家预期达到足额排放的时间分别是:日本在2013年前后,意大利在2040年前后,中国将在2047年前后,印度则会在2050年之后。

以上可见,一些主要发达国家早就形成排放赤字,今后更将是赤字排放。

4、以每吨CO2价 值20美元计,仅G8国家中的美、英、德、法、俄、加6国逐年形成的排放赤字价值到2005年已大于5.5万亿美元,2006-2050年它们的预期排放 形成的赤字价值将达到6.3万亿美元,总的排放赤字价值将大于11.8万亿美元。因此,我国强调要发达国家拿出1%GDP做补偿的观点完全是有依据的。

5、即使 发达国家今后达到其大幅度减排目标(如到2020年,比2005年或1990年减20%,到2050年减80%),它们在2006-2050年还将是高人 均累计排放,如美国为148.83 tC、G8国家平均为83.69 tC,仍将大大高于2006-2050年全球人均累计排放预期53.55 tC,也就是说,它们目前提出的大幅度减排目标,即使实现,也不表明它们将占据道德高地而压发展中国家减排。

6、以 2005年人均排放和1996-2005年人均排放增长率为出发点,假定中国到2035年达到人均排放高峰,并且人均年排放达到日本2005年的水 平:2.62 tC(2005年我们人均排放为1.15tC),进一步假定从2035年到2050年,中国的人均排放降到法国2005年的水平:1.69 tC。考虑人口增长率,中国2006-2050年的总排放量模拟值为126.97 GtC,超过应得配额17.06 GtC。此出超不算大,可以用生物圈固碳抵消,并且这个估计是留有余地的。因此,我国完全可以做到进退有据。

7、G8国家建议到2050年,全球CO2排 放量减少50%,G8国家则减少80%。如此方案通过,则G8国家1990-2050年的累计排放将为127.32 GtC,以2005年人口计,人均累计排放将为146.94 tC,而“其它国家”1990-2050年的累计排放将为204.70 GtC,人均累计排放将为36.24 tC,人均差别将高达4倍。如果计算1900-1989年间的排放,二者差别将更大。可见,G8国家的这个建议如作为国际公约生效,那将成为历史上罕见的 不平等条约。

最后,课 题组还围绕谈判议题是减排还是配额、470ppmv的目标浓度、排放配额的分配、人均累计排放量的计算、已超额排放国家如何率先行动、不同类型国家的如何 承诺、征收碳关税是否合理、是否应该设立“气候移民”议题、固碳是否应该用于冲抵排放等9个与国际谈判相关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课题组认为,控制温室 气体排放的国际协调行动将会对整个人类的价值取向产生深远的影响。比如, 许多西方国家对诸如中国所采取的控制人口出生率政策颇多诟病, 但他们应该很快就能明白: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话语系统下,控制人口增长就成为必然的逻辑指归;又比如,一些西方国家引为自豪的生活方式,如果以控制大气温室 气体浓度的标准来评价,就可得出这样的结论:正是他们消费主义的生活方式导致了他们国家人均高排放的出现,而这种生活方式既不应被任何发展中国家所仿效, 也不应被他们本身所坚持. 至于本文一再强调的建立控制大气CO2浓度的国际责任体系,远不止排放配额分配这一件事,它还涉及到国际关系处理中的很多方面,这些都是今后需要予以深入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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